一、 团队性质
光山县人民文化馆志愿者团队(以下简称团队)是在光山县人民文化馆领导下,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并经专业培训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群众组织。
二、 团队任务
提供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主要为前来光山县人民文化馆参观学习的观众提供讲解、咨询、引导及展演等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三、 团队准则
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提倡“爱心、宽容、耐心、责任”。
四、团队职责
1、开展志愿服务,为光山县人民文化馆举办的展览提供讲解服务:
2、为需要帮助的参观者提供咨询等其他服务,引导、维护参观秩序;
3、规划、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志愿者开展工作;
4、为大型活动保驾护航,充实我市群文队伍力量;
5、培训志愿者,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五、志愿者的权力和义务
(一)志愿者的权力
1、获得教育和培训权,享有参加光山县人民文化馆提供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专业培训,以及讲解观摩活动的权利,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和文化素养;
2、获得必要条件和保障权,享有光山县人民文化馆提供的开展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3、参加团队活动权,享有参加团队组织的外出学习、联谊活动等权利。
(二)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并遵照光山县人民文化馆的安排按时提供志愿服务,每月志愿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2、积极参加光山县人民文化馆组织的学习和观摩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3、在讲解和服务接待中严守党纪国法,行为端庄,落落大方,不卑不亢,体现良好的国格、人格。
4、在观摩和外出活动中,要遵守纪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团队管理
1、团队下设秘书组,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和群众艺术馆社教部协调开展团队活动,组织、策划团队学习及各种联谊活动。
2、新志愿者连续服务4次以上即可成为正式队员,队员连续2个月以上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即为自动退团。